项目介绍:
L-1A即美国跨国高管派遣工作签,即美国境外公司和美国公司符合一定关系(母子公司/姐妹公司/合资公司),并将美国境外公司的高管派往美国公司工作,从而使该高管获得美国工作签证的项目。该工作签证无名额限制,无需美国劳工部审核,对于申请人本人的年龄、语言、和资产来源均没有任何要求。快至4-6个月即可全家登陆美国,并且后期可以通过美国职业移民优先类别EB-1C转绿卡。
申请条件:
1、主申请人近3年有连续12个月在美国境外公司任职高管经验(可提供在该公司任职证明文件)
2、美国境外公司(一般为中国公司)为主申请人任职高管的同一家公司,有10-20个雇员或以上,公司正常运营,不是挂壳公司,并能证明需要高管管理和运营公司需求(建议报税营业额500万人民币或以上,不要求盈利)
3、美国境内公司递交申请前需要有注册公司、开公户、租赁办公室,需与美国境外公司有关联性——母公司、分公司、子公司或附属公司(可后续配合转股完成)以及有真实业务需要派遣高管赴美管理经营公司。
项目流程:
准备资料→商业计划书→制作全套材料→递交申请→使馆面签→登陆美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