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介绍:
格林纳达 (英文:Grenada)位于东加勒比海向风群岛的最南端,南距委内瑞拉海岸约160公里。属热带海洋性气候,年平均气温26C。格林纳达政府为推行新经济政策,开发国家天然资源,新的投资移民法于 2013 年8 月29 日通过《格林纳达投资入籍法案》。移民法案第十五条规定,申请人投资 15 万美元至格林纳达国家发展基金 (NTF)或35 万美元到当地房产,可持有豪华房产管理公司的股份,获得移民资格,3个月即可获得格林纳达护照。
申请条件:
一、主申请人: (无面试/无语言/无移民监要求)
1.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
2.无犯罪记录
二、附属申请人
1、配偶
2、满足以下条件的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子女(未满18周岁-年满18-29周岁,在高等教育机构全日制就读,全部经济来源由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承担)(年满18周岁及以上,有身体或心理障碍,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,全部经济来源由主申请人承担)
3、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,全部经济来源由主申请人承担
4、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兄弟姐妹,无论是亲生或领养关系,年满18周岁及以上,单身且无子女
项目流程:
签约及预背调→银行清算并递交→原则性批复→完成投资→确认投资到账→完成宣誓→签发护照及公民纸